一、工作原则
1、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切实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学校《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药大[2024]13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依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药大〔2022〕71号),在教学条件允许和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尊重学生个性选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3、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
二、工作小组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何军邀、张炯炯
副组长:赵黛坚、徐小军
成员:孙洁胤、朱国民、周惠燕、黎晶晶、曾平莉、李颖芳、董伟君、石春宇、汪一敏、张剑波
三、转入资格要求
1、符合本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2、学生入学满一学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一)思想品质优良、学业优秀、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规定的要求;
(二)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三)单独考试学生在单独考试专业范围内申请;
(四)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其他要求。
3、转专业学生须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拟转入专业学院考核通过后,方可转专业。若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因学生身体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等。
4、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期间已经批准转过一次专业者;
(二)专科第三学期及以上、本科第五学期及以上;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五)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七)专升本学生;
(八)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学生。
四、学生类别、拟接收年级、人数及考核办法
序号 |
学生类别 |
申请年级 |
专业 |
拟接收年级 |
拟接收人数 |
考核办法 |
1 |
本科普通高考 |
2024 |
化妆品工程技术 |
2024 |
3 |
面试(对化妆品行业产业的认知) |
2 |
本科单独考试 |
2024 |
化妆品工程技术 |
2024 |
2 |
面试(对化妆品行业产业的认知) |
3 |
本科普通高考 |
2024 |
制药工程技术 |
2024 |
2 |
笔试(有机化学基础知识) |
4 |
本科单独考试 |
2024 |
制药工程技术 |
2024 |
4 |
笔试(有机化学基础知识) |
5 |
本科普通高考 |
2024 |
合成生物技术 |
2024 |
4 |
面试(对现代生物制药产业的认知) |
6 |
本科单独考试 |
2024 |
合成生物技术 |
2024 |
2 |
面试(对现代生物制药产业的认知) |
7 |
专科单独考试 |
2024 |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
2024 |
2 |
面试(对制药设备产业的认知) |
8 |
专科单独考试 |
2024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2024 |
2 |
面试(对化妆品行业产业的认知) |
9 |
专科单独考试 |
2024 |
化妆品质量与安全 |
2024 |
3 |
基础化学笔试+面试 |
10 |
本科普通高考 |
2023 |
化妆品工程技术 |
2023 |
2 |
面试(对化妆品行业产业的认知) |
11 |
本科普通高考 |
2023 |
制药工程技术 |
2023 |
2 |
笔试(有机化学基础知识) |
12 |
本科单独考试 |
2023 |
制药工程技术 |
2023 |
3 |
笔试(有机化学基础知识) |
13 |
本科单独考试 |
2023 |
合成生物技术 |
2023 |
3 |
面试(对现代生物制药产业的认知) |
五、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2.资格审核。根据各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学院考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选拔。
六、公示办法
学院在确定拟接收名单后,将予以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