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宁波市2016年“烈士纪念日”
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学生支部、学院团委:
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扎实开展学院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发扬“厚德励志,包容兼济,尽职担当”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努力提高广大同学实践育人成效。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就配合做好宁波市2016年“烈士纪念日”志愿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2016年9月30日上午6:00—10:30
二、志愿服务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樟村烈士陵园
三、参加对象
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学生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学院优秀志愿者代表。
四、服务主要内容及相关工作程序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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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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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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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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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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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南大门集中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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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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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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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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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任务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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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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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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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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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彩排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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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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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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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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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家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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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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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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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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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主要领导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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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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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秩序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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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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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嘉宾引导、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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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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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器材搬运、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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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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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祭拜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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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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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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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烈士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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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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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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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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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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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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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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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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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程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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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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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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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1、请学生支部和学院团委积极配合鄞州区樟村烈士陵园管委会认真做好本次“烈士纪念日”各项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好所有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代表,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热枕的服务态度、精细的服务意识,全面彰显医药人特有的济世情怀和尽职担当的精神品质。
2、所有参加本次服务工作的师生代表,要结合本次“烈士纪念日”志愿服务工作,认真学习革命烈士不惧牺牲、勇赴危难的高尚品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增强自身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全体参加服务工作的志愿者要认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努力提高个人组织纪律观念、时间效率观念,全面彰显新时代浙医药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