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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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药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教学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制药工程学院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11-14 10:29:54 

 

各毕业班辅导员、各实习指导教师、2018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加强我院毕业生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积极调动广大实习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加强与各个学生实习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并以此进一步提高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8届教学实习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指标

评选范围:我院2018届全体毕业生

推荐指标:本次评选的优秀实习生名额按教学实习实习生总数的8%推荐。

二、评选工作组织结构

为确保本次优秀实习生评选组织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下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军邀

副组长:谢    余卫国

 员:罗 宁、程利江、徐爱君、石春宇、董伟君、计竹娃、曲均革、徐蓓华、张斌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质优秀。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上进,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业务素质精湛。技能突出,虚心好学,能够主动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习工作中,熟练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能主动参与实习单位各项活动,虚心接受实习指导老师的帮助指导。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生产实践改革创新活动,成绩突出,得到所在实习单位好评。

3、职业道德高尚。关心热爱实习单位,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精神。作为一名医药行业准员工,能弘扬正气,积极履行“诚信药德”职业规范,抵制歪风,出色地完成实习各项工作任务。

4、纪律观念严谨。实习期间能模范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

5、实习态度端正。按期完成实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就业技能活动和实习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周记、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报告内容详细、记录完整,实习整体效果显著。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1、无故缺勤(旷课)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

3、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如:值班时擅离职守、擅自调班、擅自开休假证明等)或因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以及因个人原因被实习单位劝退者(因病除外);

4、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实习单位作息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填写个人申请表,完成实习小组初评;

2、完成实习指导老师(包括学校、企业两部分)审核推荐意见;

3、优秀实习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评审工作;

4、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和实习单位进行公示;

5、2017年12月15日,学院将组织召开2018届毕业生教学实习总结交流暨表彰大会。

五、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的同学予以表彰,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1、请各辅导员、各班级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实习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全面征求师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习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

2、对于自找实习单位和留校参加科研助理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参评;

3、申请优秀实习生的同学需递交《制药工程学院优秀实习生评审表》 ;

4、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12月3日前,报送到各自辅导员老师处,并由辅导员汇总后交到学院罗宁老师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制药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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